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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简介

化学与化工学院于1997年由原化学系、化工系和广西农业大学化学教研室合并组建而成。学院的前身是1932年的广西大学化学系,1941年设立化工系。学院拥有化学工程与技术和化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设立“化学工程与技术”和“化学”博士后流动站。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入选部区合建“双一流”建设学科群,同时也是广西“双一流”建设学科、广西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化学学科esi排名全球百分之一。学院拥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和自治区级教学名师等组成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3个本科专业均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9个国家级、自治区级科研平台,仪器设备总值近2亿元。

招聘岗位类别及支持政策

广西大学建立了领军团队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人才等人才岗位与培养激励体系,衔接国家、自治区人才计划项目,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引进人才均办理实名事业编制

   一、高层次人才

岗位名称

基本条件

学校支持政策

领军团队带头人

1.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

2.具有正高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

3.具备战略科学家的能力素质,在国内外学术领域有重大影响力;视野开阔,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深厚科学素养,前瞻性判断力、跨学科理解能力、组织领导能力,能够带领团队赶超一流水平。

1. 年薪100万元起(一人一议)。

2. 校内低价格(每平米2-3元/月)租赁住房约110平方米,或提供优厚购房补贴。

3. 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4. 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800万元起;哲学社会科学类400万元起,文理交叉学科类480万元起(一事一议)。

5. 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6. 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7. 安排工作用房,配建专用实验室,配备研究生和助理。

学科带头人

1.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正高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

3.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或关键技术攻关,取得重要标志性成果,或者在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重要成果、做出重要贡献,能够带领学科进入国内一流行列。

1. 年薪70万元起(一人一议)。

2. 校内低价格(每平米2-3元/月)租赁住房约110平方米,或提供优厚购房补贴。

3. 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4. 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400万元起;哲学社会科学类200万元起,文理交叉学科类240万元起(一事一议)。

5. 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6. 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7. 安排工作用房,配建专用实验室,配备研究生和助理。

学术带头人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2.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能够创新发展学科某个学术方向并起到引领带动作用。

1. 年薪60万元起(一人一议)。

2. 校内低价格(每平米2-3元/月)租赁住房约110平方米,或提供优厚购房补贴。

3. 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4. 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300万元起;哲学社会科学类150万元起,文理交叉学科类180万元起(一事一议)。

5. 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6. 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7. 安排工作用房,配建专用实验室,配备研究生和助理。

8. 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直接聘为教授职称。

优秀青年人才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突出的发展潜力,能够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的学术业绩。

1. 年薪50万元起(一人一议)。

2. 校内低价格(每平米2-3元/月)租赁住房约90平方米,或提供优厚购房补贴。

3. 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4. 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00万元起;哲学社会科学类100万元起,文理交叉学科类120万元起(一事一议)。

5. 安置配偶工作: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6. 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7. 安排工作用房,配建专用实验室,配备研究生和助理。

8. 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直接聘为教授职称。

 

二、教学科研人才

岗位名称

基本条件

学校支持政策

教授(含预聘)

1.具有博士学位。

2.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预聘教授不超过38周岁。

3.教授应具有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任职资历,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突出,能够取得创新性高水平业绩,通过学校教授职称评审。

4.预聘教授需先通过学校副教授评审,再评审预聘教授。

1. 年收入不低于46万元(基础年薪35万元、博导津贴2.4万元,学校年终贡献绩效人均2万元,支付公积金、社保约6.8万元。不含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和科研项目绩效、学院额外贡献绩效)。

2. 校内低价格(每平米2-3元/月)租赁住房约80平方米。

3. 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4. 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6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30万元。

5. 安置配偶工作(不含预聘):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其余编外聘用。

6. 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副教授(含预聘)

1.具有博士学位。

2.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0周岁,预聘副教授不超过32周岁。

3.副教授应具有副高级或中级职称任职资历、博士后经历,创新思维活跃,通过学校副教授职称评审。

4.预聘副教授需先通过学校助理教授评审,再评审预聘副教授。

1. 年收入不低于32万元(基础年薪26万元,学校年终贡献绩效人均2万元,支付公积金、社保约4.7万元。不含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和科研项目绩效、学院额外贡献绩效)。

2. 校内低价格(每平米2-3元/月)租赁住房约60平方米。

3. 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4. 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5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5万元。

5. 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助理教授

1.具有博士学位。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专业基础扎实、创新潜力较强,通过学校助理教授评审。

1. 年收入不低于26万元(基础年薪21万元,学校年终贡献绩效人均2万元,支付公积金、社保约3.9万元。不含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和科研项目绩效、学院额外贡献绩效)。

2. 校内低价格(每平米2-3元/月)租赁住房约40平方米。

3. 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4. 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元。

5. 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其他支持政策

1. 招生资格:引进人才均认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高层次人才、教授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副教授、助理教授如主持国家基金项目可指导博士研究生(第二导师直接指导)。

2. 个性化资助: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在学校支持政策基础上,另有个性化资助(请咨询有关单位)。

3. 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

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每半年认定一批),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a层次人才:每年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购房补助200万元,科研补助“一事一议”。

(2)b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3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2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30万元,连续补助5年。

(3)c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2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6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元,连续补助5年。

(4)d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5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7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0万元,连续补助3年。

(5)e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0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5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8万元,连续补助3年。

4. 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

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广西杰出人才(每2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50万元,科研补助500万元(可一事一议额外申请)。

(2)广西八桂学者(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300万元(科技创新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3)八桂青年拔尖人才(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45万元,科研补助60万元(科技创新类)、3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4)广西人才小高地(每年遴选一批):每个团队1000万元建设经费。

 

 

招聘联系人:潘老师,明老师

联系电话: 0771-3233718

简历请发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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